科技倫理

AI-時代下機器的表意

AI 時代的(假)新聞:你(機器)的表意,我(人類)的自由?

一、前言:AI是否享有言論自由權?


2016美國總統大選後,對於人工智能是否可與公民,共同為溝通行動(communicator)者,已經引起廣泛疑慮。人工智能將透過海量資訊與觀念,帶來足以實質影響人類世界的巨大潛能。人工智能創造或傳輸了前所未見的巨量資料,不僅改變了人類在虛擬空間接觸資訊的型態(type)與頻率(frequency)。資訊傳遞結構的轉變,也對表意自由權的法理基軸:自由市場競爭理論,產生重大衝擊。本文期許藉由拋磚介紹美國近二十年來,對於AI與廉價言論時代下,機器表意(machine speech)的憲法地位辯論。反思台灣對於機器撰寫之內容農場或機器自動推文,是否受到與自然人表意相同的憲法保障?抑或是政府可以立法管制?以確保民主憲政秩序中的核心元素:公民偏好的形成與審議程序,不致遭到海量資訊淹沒,造成歪斜或扭曲,以促進並深化民主價值!

二、廉價言論時代下,表意自由概念的衝擊與調整?

  1. 立憲者對於表意自由權的基礎假設

在網路興起後,美國聯邦憲法第1修正案所保障的表意自由,已出現典範是否移轉的辯論。立憲者與傳統論者的三個預設,均在資訊時代中受到嚴厲挑戰:1. 資訊稀缺性:立憲者假設僅有少數人有足夠資本,進行資訊的公眾傳遞。僅有少數發言者,能在意見自由市場內競爭。2. 閱聽者的具備充分的資訊審議時間:立憲者假設閱聽人具有充足的時間與興趣審議資訊,並參與公眾意見的形成,不被過量資訊淹沒。3. 政府是意見自由競爭市場的主要威脅:立憲者假設政府具有強烈政治動機及資源,以刑法或其他強制手段針對特定發言者,課以刑事處罰或出版禁令。

美國學界早在1971年,已注意到隨著資訊的海量生產,言論市場的供給已非稀有財,閱聽者的關注(attention)才是稀有財貨。因此在供需相對關係逆轉的情況下,如何有效分配閱聽者的關注,乃是新世代言論自由學者的艱鉅挑戰。

1990年代起,隨著科技與經濟結構的轉變,言論與閱聽者關注的相對稀缺關係出現結構性地逆轉。首先、廉價言論的大量出現:網際網路的興起與公眾普遍利用,造成網路上發言的經濟成本,急劇降低。廉價言論(cheap speech)開始大量出現,造成資訊氾濫(information flood)的現象。其次、閱聽者關注產業(attention industry)的興起:傳統上,報紙、廣播或電視產業,扮演閱聽者關注產業的主要行動者。然網路平台與各網路發言者,均極大化地尋求閱聽者的點擊數與停留時間。伴隨著廣告投放與其金額計算方式,使閱聽者的關注具備極高經濟價值。3. 過濾泡沫(同溫層效應):閱聽者關注行銷或仲介業者,為極大化商業利益,經過詳細追蹤使用者習慣與層層過濾相關資訊後,呈現給閱聽人符合其既有偏好的資訊,以增加使用者的黏著性(engagement)

美國學界自1990年代起,不僅高度注意廉價言論時代的來臨,也預言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將隨之出現典範性的移轉。學者Lessig主張:未來的言論審查(censorship)與控制,將存在於網絡(network)及其主要應用程式(applications)的設計(design)。也有為數不少的學者認為:言論審查將透過基礎設施或主要平台(例如:入口網站、搜尋引擎或社群媒體),並對於當代民主產生重大影響。
 

然而,學者Tim Wu 進一步指出:在連嚴價言論時代下,言論不僅是被保護的客體,廉價言論也可以成為言論審查的工具或武器。管制者,不論是政府或私人,都可利用閱聽者的關注稀缺性特徵,針對特定對象使用海量資訊或類似戰術。
 

1790年代,美國聯邦立法者曾訂立The Espionage and Sedition Acts,授權政府在符合特定構成要件下,對發言者或出版者課以刑事處罰,並對於出版社進行審查,該現象持續至1960年代。對政府而言,不論是審查或課以處罰,均足以使發言者噤聲,並恫嚇其他潛在的發言者,產生寒蟬效應。

然而21世紀以降,上述透過逮捕或審查等抑制言論的作法,已不再是政府對使用者在網路或社群媒體言論的主要管制方式。Gary King指出:新世紀的言論管制方式主要是:轉移話題、西瓜效應與預防使用者在實體世界的集體行動,但不直接刪除批評政府或特定政治人物的言論。畢竟言論審查容易激起一般使用者的憤怒,因此透過轉移焦點的方式,更容易達到控制輿論走向的政策目的。
 

在發言成本極低的環境下,政府對於言論的控制,可以分為三個面向:1. 線上騷擾與攻擊發言者; 2. 海量資訊戰術; 3. 控制主要言論平臺。隨著發表網路言論的成本降低,開始興起針對特定發言者攻擊的盲流(troll army),使該發言者因恐懼而噤聲或在發表前有所遲疑。盲流可能受雇於或侍從於特定政府或政治人物,也可能只是與特定政府與政治人物有相同目標。

再者,海量資訊,是一種針對閱聽者的管制工具。短期間內製造大量資訊,不僅可以有效邊緣化不受管制者歡迎的言論並貶損該發言者的信用性,也可以達到扭曲(distort)資訊環境或營造特定趨勢的效果。此外,刻意散佈不實資訊或者降低主流媒體公信力,也是俄國政府近年打壓國內異議份子及干預外國選舉的常用戰術選項。以2016年為例,學者Howard對於總統選舉前一週的推特轉貼進行調查,發現垃圾訊息的傳遞與專業新聞相當。此外,據估計,推特上有將近4800萬個假帳號,臉書上有6700萬到13700萬個假帳號。而網路機器人在特定時間,利用假帳號進行海量推文與轉貼,塑造輿論。

  1. 初探言論市場自由競爭理論:世界(市場)是平的?

言論市場自由競爭理論,最早源於Justice Holmes1919Abrams案的不同意見書:「檢驗真理的最好方式,乃是使其接受市場競爭。」支持言論市場競爭理論者,承襲啟蒙時代精神,而預設:真理的普遍性與客觀性、自由公民具有正確感知真理與真實的理性與能力,並主張:言論自由權利的重要性,在於促進公共議題的觀念與意見的自由流通。
 

但學者Jerome Barron 認為:市場自由競爭是一種迷思,因為並非所有個體均有平等近用資訊的機會,且並非所有個體均有能力,在擁擠的資訊市場中傳遞其觀念,並受到公眾關注。傳統上,主流媒體往往呈現主流團體的意見,但未來AI將可能成為主流團體主宰輿論市場的新工具。

隨著網路虛擬空間的出現以及AI開始具備溝通行動的基礎能力後,人際間的大量政治交談,已由物理空間轉移到虛擬空間,人類對於社群建構方式與真理形式,均有本質性的改變。在不受到物理疆界限制後,個體加入興趣或喜好相同的網路社群,使網路虛擬空間不再平坦,而是以意識形態為基礎的各破碎化的孤立小群體。在各破碎化的意識形態孤立群體間,不再有共享相同的真理。因此雖然虛擬空間中,個體有更多選擇,但更傾向於同意符合其預設的資訊,並拒絕承認與其既有認知相反的資訊。

三、時代的轉轍點:Cass R. Sunstein的共和理想與台灣的價值選擇


1995年,網路剛剛普及化的時間點,Eugene Volokh預見廉價言論時代,將使極端團體可以大量散播恐懼或仇恨性言論。然而在24年後,發表言論的經濟成本下降,與海量資訊的出現,雖帶給人們許多生活便利,但也破壞民主的中介與穩定機制,例如:政黨與主流大眾傳播媒體。
 

在經歷Donald Trump勝選的震撼後,美國學界近三年來,重新檢視網路與廉價言論時代,對政黨與主流大眾傳播媒體的衝擊。在資訊管道多元化後,大眾傳播媒體已逐漸失去過往所扮演「資訊守門員」的角色。亦即,大眾傳媒降低了搜集資訊並設定政治議程的能力。此外,在外圍政治團體與新媒體參與競選後,政黨與候選人的宣傳,必須大量借助各團體的人際網絡、競選專家及新媒體進行募款、宣傳與動員,使得過往政黨整合人力與物力之際,扮演的政策整合平台功能,也拱手讓予給外圍草根團體。也使得民主體制的基礎:選民具有分辨事實,並慎思審議公共決策的能力與意願,遭到侵蝕。

在穩固民主體制的中介團體喪失功能之際,網路上的社群媒體與搜尋引擎,已成為當代政治的新中介機制。然而上述新中介機制,不以促進民主價值與培養健全民主素養的公民為其主要目的,以營利為主要營運導向。其供給的資訊,以吸引使用者長期停留為目標,達到獲利極大化的效果。在大量內容農場寫手得以透過中介團體的分紅機制,獲取經濟利益,網路虛擬空間上出現大量散播恐懼、仇恨甚至虛偽資訊。在網路機器人自動轉貼、回覆後,更使得上述資訊取得等比級數的傳遞效果。

因此,在美國AI與廉價言論所帶來的資訊流通結構轉變,使法學者重新省思表意自由下,言論市場競爭/真理發現理論與促進民主自治理論的當代意義,也涉及民主圖像的辯論。

言論市場競爭/真理發現理論,以Justice HolmesAbrams案的不同意見書為經典代表。「將思想本身置於市場,接受競爭,是檢驗真理最佳的測試。這就是美國憲法的理論。」

促進民主自治理論,以Justice BrandeisWhitney案的協同意見書為經典代表:「贏得獨立自主地位的人深信,國家的終極目標在於使人類自由發展各種能力。在政府內部,審議的力量勝過恣意。….沒有言論自由,集體討論將了無意義。….因此自由的最大威脅,乃是冷漠的人。公共討論是公民的政治責任,也是美國政府的基本原則」。
 

對於廉價言論與已經到來的AI時代,Cass R. Sunstein 指出:當代民主國家的人民,將面臨政治主權(political sovereignty)與消費者主權(consumer sovereignty)兩種圖像的價值選擇。消費者主權圖像下,個體將被允許自由地選擇。個體的自由選擇權,不僅在經濟市場有選擇的自由,也擴及政治與通訊領域。因此在政治場域中,如同經濟市場的供需法則,政治人物藉由向選民(消費者)行銷自己與訊息。在假設個體的興趣或喜好是固定的情況下,通訊自由,係確保消費者得以精確地就其偏好,進行選擇。但Sunstein批評,在消費者主權下,個體的偏好將受到新興科技所形塑的支配性意見所宰制。

相對地,政治主權圖像下,公民藉由廣泛地交換資訊與觀點,以形塑喜好。亦即政治程序形塑了個體與社群的偏好。因此政治主權,透過公共論壇的審議與提出理由,具體化了民主自治理念。誠如Brandeis所言,積極參與公共審議(active citizen engagement)不僅是公民的自由權利,也是義務。在政治主權圖像下,網路就如同傳統公共論壇,一來確保發言者得以廣泛地接觸異質的人。再者,確保發言者的意見,得以傳達給特定人或特定機構。三來,確保個體在日常生活中得以廣泛接觸不同意見並形塑共同生活經驗。

在政治主權的共和理念下,資訊是一種公共財(public good)。無限制的消費者選項,將使構成民主秩序核心元素,公民偏好形成過程,陷於遭到扭曲的險境。Sunstein 認為:唯有確保人民在無預先篩選資訊(unchosen exposure),以及形塑社群共同生活經驗(shared experience)的資訊社會結構,才能促進並深化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