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策趨勢

分數決定命運—企業社會信用體系如何規制市場主體報告研析

  中國的歐盟商會於近期發表一篇研究報告「分數決定命運—企業社會信用體系如何規制市場主體」,報告指出中國的企業社會信用體系計畫將於2020年全面落實,即可以利用即時監測和處理系統對資料進行收集與分析,以便立即瞭解企業信用情況,進而加減企業的分數。當分數越高,意味著稅率越低,信貸條件越好,進入中國市場越容易,同時參與政府採購的機會也越多。分數越低則意味著一切相反,甚至會被列入黑名單。鑒於該體系影響的層面除了涉及在中國設立登記之企業外,尚有可能波及位於中國境外之企業,影響力可謂不容小覷。因此,本文乃針對此研究報告進行摘要整理,以省思歐盟商會對於歐洲企業所提出的警示訊息。

何謂企業社會信用體系?目的與內容為何?

參照「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該通知明白指出企業社會信用體系是以法律、法規、標準和契約為依據,以健全覆蓋社會成員的信用記錄和信用基礎設施網路為基礎,以信用訊息合規應用和信用服務體系為支撐,以樹立誠信文化理念、弘揚誠信傳統美德為內在要求,以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為獎懲機制,而該體系主要在推動四個重點領域包括政務誠信建設、商務誠信建設、社會誠信建設與司法公信建設,此外,尚需加強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加快推進信用訊息系統建設和應用與完善以獎懲制度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


企業社會信用體系是中國政府運用科技手段,監測並主導企業行為的計畫。當今的科技已為蒐集、整合和處理巨量資料創造了條件,也為中國政府提供了新型治理方法。由於中國市場對國際參與者的開放程度越來越高,逐步改變了過去在合資企業設立和制定投資計畫等方面進入市場的限制。與此同時,在中國政府不斷提高能力,進一步主導企業行為的背景下,企業社會信用體系順勢而生。因此,放寬進入市場的限制,可謂中國政府更加自信能夠影響中外企業的行為,亦即符合中國政府所定義值得信賴的市場行為,才能進入中國市場營運。


企業社會信用體系的運作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由中國政府制定評級標準。中國政府會持續制定相關領域的法規範,並建立資料庫,使企業知悉應如何遵守該等法規範,以利成為守信企業。

  第二,持續監測企業行為。企業應持續主動申報相關資料予中國政府,而中國政府除了原先的行為前審查之外,還深入到企業之行為時與行為後之持續監測與抽查,以提高監測效用。

  第三,由演算法自動評定企業級別。演算法會依照上述之評級標準與企業之實際行為相比,以積分或字母評定企業行為。若符合規範,則為守信企業,不合規範,則為欠佳企業,嚴重違反規範,則為失信企業。

  當企業被評定為守信企業時,會根據不同的評定標準給予相應的獎勵措施,反之,若企業被評定為欠佳企業或是失信企業時,即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單。至於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除了在該領域的信用評級受懲處之外,尚有可能遭受其他領域的聯合懲戒。例如違反租稅法規,不僅會遭受提高稅率之懲戒,還有影響該公司相關之許可證申請或是土地使用權等。


儘管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提出信用修復流程機制,惟該修復時期並不短,甚而有些較嚴重的失信案件乃為不可修復,故各企業均有壓力必須遵行該規範,以免提高營運成本。


此外,中國政府目前正建立一互聯網與監管系統,以統整政府與各企業內的所有資料,而該資料庫的建設將由太極計算機、華為、阿里巴巴、騰訊與視聯動力聯合開發。同時,每個在中國設立登記之企業都將配置一組18位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利追蹤所有企業。


在瞭解企業社會信用體系之運作後,該套體系是否真的能實踐中國政府所宣稱的目標,是值得商榷的。因為這不只侷限於傳統的財務信用評級,該體系的評級領域包括稅務、海關認證、環保、產品品質、勞動安全、電子商務、網路安全、企業員工與商業夥伴之行為等。從某方面來看,因為分數是藉由演算法計算而來,對於那些違反法規範的企業,應當得到較低之分數與受到相應的懲戒。然而評級時,也會將員工與商業夥伴之行為做為參考,換言之,這也是要求企業必須監控員工與商業夥伴的行為,而有助於達成全面監控之本意。


歐盟商會所擔憂的問題

鑒於評級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企業必須積極應對評級項目。原則上,企業對於自身的評級標準多可以沿用現行法規範,故大部分的標準皆能輕易通過。惟評級的範圍甚廣,加上相關法規範會持續新增與修訂,從而企業會面臨更嚴峻的挑戰,亦即企業需要耗費更多精力與成本在更多的評級標準上,因為標準越多,需要遵守的規範也更多,當然演算法的審核也更廣更細緻,這樣的結果導致企業稍有不慎,便可能落入失信領域之中,故企業應當有義務去瞭解整個體系,以避免受到負面影響。


針對企業需要全面審查各個評級領域,這對於大規模的企業來說,應該不是難事。然而對於中小企業則容易形成巨大的壓力,因為中小企業可能缺少符合規範所需的資源,且在不斷變化的法規範中,為了適時的與時俱進,無形中也提高了其營運成本。隨著中小企業供應商必須努力達成中國政府所規定的標準,致使供應鏈受到干擾,而這一情形也會轉嫁到由下游生產廠商要一同面對的問題。


此外,較令企業難以掌握的莫過於連坐機制,即企業代表人、商業夥伴與其他評級領域的評定,皆會影響自身所在評級領域的評定,換言之,今若是該企業代表人之個人、其上下游之協力廠商或是其他領域的評級需要下調時,則該企業也可能面臨自身評級需要下調之風險。


企業社會信用體系雖已逐步實施,開始蒐集大量資料,評定整個企業行為,而影響著企業經營。然而以目前來看,該體系尚有些許缺失,例如懲戒措施的實施仍不完善,還有各領域間的資料無法互相分享與共用,而無法發揮巨量資料處理的技術。某程度來說,這是給各企業一個緩衝時間,使其能夠利用時間全方面瞭解評級的相關規範,只不過中國政府目前已在測試新互聯網與監管系統,是故企業應當加緊腳步,以免因為違反企業社會信用體系的要求,而被列入失信的黑名單並受到懲戒。


除了評級風險外,企業還需要考量資料安全的問題。由於在中國設立登記之企業必須將資料交予中國政府,原則上所傳輸的資料不具有敏感性,然而中國政府將巨量資料整合並進行交叉分析以後,則其可以窺探該企業的運作全貌,故企業之營業秘密即有外流之可能,從而企業也需要督促中國政府,確保資料不會外流與受到惡意使用。另一方面,企業的相關資料可能被公布在各種評定網站上供大眾檢視,故企業也應當時時刻刻注意有無錯誤資訊,以即時更正。


當企業社會信用體系較完善後,中國政府亦會對在其境外展開商業行為之企業進行信用評級,目的是維護國家利益與聲譽。該評級目前雖僅針對中國之企業,然而在一帶一路計畫下,中國政府亦可能於未來對於不在中國境內營運的外國企業進行評級,包括與中國企業的商業合作。倘若被評定為黑名單,則將無法參與中國的任何商業活動。


歐盟商會的建議

對於歐洲公司:

外國企業如涉及與中國有關之商業行為,則其務必要遵循企業社會信用體系,至於該如何遵守較為妥適?首先,企業必須認知自己的商業行為會被歸類於哪些評級領域,針對該領域之法規與評定標準,需要仔細研究與分析。再者,企業須制定分析系統與計畫表,以檢視自身行為與評定標準是否存有差距,最後則為有效的執行,以調整至符合規範之標準,而企業也需要持續更新資訊,以有效管控企業社會信用體系對其產生的影響。


由於評級的重要性提高,而且企業並非僅符合評級規定即可,其尚須考量到自身能達到多高標準的評定,亦即需要關注自身在評級中能得到多少分數,故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可能需要權衡是否需要放棄自己的原則和價值觀以遵守中國政府的要求。


事實上,企業社會信用體系仍在發展中,若企業對於當中的規範有疑問時,應當與中國政府尋求幫助,除了明確定義外,也可以建議修改該標準。換言之,企業藉由前述步驟對自身進行分析時,便會發現問題所在,此時即可要求中國政府給予正確的釋義,並當如果有眾多企業均有反應時,則中國政府可能會修改評定的規範。此外,歐盟商會也已建立相關管道,可以促進企業與中國政府間的溝通方式。


對於中國政府:

企業社會信用體系雖然有其益處,但目前並不完善,故相關的配套措施應做足。例如就資訊的傳遞性而言,中國政府必須建立一個管道,使評級相關規範能夠傳達於各企業,都是協助企業進行準備工作,這對中小企業來說尤為重要。此外,中國政府也需要有一平台能夠與企業溝通對話,除了就問題點予以解釋之外,尚可以考量是否有修改與調整評級規範之必要。最後,由於該體系仍在發展中,故對於懲戒措施應留有過渡期,即當企業有違反規定時,可以先予以警告,督促其在完整實施企業社會信用體系時前,能充分進行改正。


對於歐盟與其成員國:
針對中國的企業社會信用體系,歐盟與其成員國亦應全面瞭解,因為該體系並非如傳統只限於財務評級,而是更全面的滲入各方領域。再者,以近來與捷克共和國的合作為例,中國將推動企業社會信用體系作為「一帶一路」合作的部分內容。因此可以預見中國其實是想以該評級來影響國際體系,故歐盟與其成員國不可不慎,除了預見該體系於國際的影響之外,與中國之交流合作,均應在充分瞭解的前提下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