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治理

  • 《個資法》修訂應有的格局
    個人資料保護議題是近幾年政府政策經常受到質疑的面向,也是許多民間企業與研究機構在運作上困擾的問題,主因是台灣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時,並未設立專責機關,是交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不同領域部門之個資保護事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懂個資保護法規與技術,造成規範標準不明等問題。據報導行政院將提出《個資法》的修法,並設立個資保護審議委員會,這是正確的方向。然而個資保護專責機關將來如何發揮功能,也跟整體政策是否有配套設計息息相關,為此本文從資料治理的角度做些提醒。
    《個資法》修訂應有的格局
  • 籠罩在數位治理上空的一片烏雲
    最近健保署公告將釋出350萬已過世被保險人之健保資料,供外界研究利用,這些資料都是去連結匿名化處理過的,卻仍引發一些侵犯個資的批評。筆者認為此類批評涉及對於個資法與隱私保護的觀念偏誤,實有必要加以釐清,否則將來政府資料公開的美意將會不斷受挫,實非社會之福。
    籠罩在數位治理上空的一片烏雲